1、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。患有精神病、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、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疾病的人员,不得参加高空作业。若工作人员有饮酒、精神不振时,禁止登高作业。
2、进行高处作业前须搭建脚手架或采取其他防止坠落的措施,安装完之后方可进行作业。
3、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是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高空作业,高度超过1.5m时,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。
4、在坝顶、陡坡、屋顶、悬崖、杆塔、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高空作业时,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,否则,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。
5、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,或专门为挂安全带设置的钢丝绳上。高空作业时禁止挂钩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。
6、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,并应定期(每隔6个月)进行静荷重试验;试验荷重为225千克,试验时间为5分钟,试验后要检查安全带是否有变形、破裂等情况,并做好试验记录。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。
7、高空作业应一致使用工具袋,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,不得随意乱放,以防止发生高空坠落事故。
8、高空作业时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,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,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。
9、在进行高空作业时,除有关人员外,不准他人在高空作业平台车附近通行或逗留,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,防止物体落下伤人。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,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,应铺设木板。
10、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(如石棉瓦屋顶)进行高空作业工作。为了防止误登,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。
11、上下层同时进行高空作业时,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、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。工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。
12、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、打雷、大雾等恶劣天气,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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